
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
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属普通高公司党委: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高公司党委要加强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近三年全覆盖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的选任、培训和使用机制,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高校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评估验收和院系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切实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省委教育工委将加强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检查指导,每年对各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调度,年终评选100名省级标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高校贯彻执行中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